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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召开2015年第一次减刑假释宣判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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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Z000001/2015-27958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5-05-18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监狱召开2015年第一次减刑假释宣判大会

518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在我狱召开2015年第一次减刑假释宣判大会。此次减刑假释工作,我狱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司法程序,从服刑人员改造的实际情况出发, 公平、公正、公开地在社会各界、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和配合下,阳光下进行。会上,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宣布了减刑假释服刑人员名单。

宣判名单如下:服刑人员申朋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服刑人员焦文成、刘吉翌、杨万帆、邱廷、吴庆、陈天平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服刑人员任六军、田井滔、杨秀勇、陈红、张超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服刑人员张继涛、姚涛一、谢永强、周小侣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服刑人员伍浩瀚、熊强、王东海、罗兴茂、刘昌洪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服刑人员罗世念、万军、邓先友、陈坤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服刑人员陈民华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服刑人员陈长银、姚玉责、王启棚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服刑人员王军、杨凤祝、陈肃正、龙国伟、陈晓毛、刘伟刚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服刑人员吴明建、刘顶飞、何国兴、严成礼、冯浪浪、高德均、朱胜、刘猛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服刑人员孟杰、张君、苏德淮、蔡小华减去有期徒刑一年;服刑人员陈顺、赵敏、付运和、蔡亮友、余太均、何彬旭、韩忠潘、吴江华、龙华、李代堃、吴家利、李明虎、陶小洪、聂安邦、何天玉、蒋仕林、钟方红、刘云、杨发进、刘辉、杜执安、夏立、郑德庆、何文庆、陈光品、杨香山、冉宁、陈长理假释。(刑罚执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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