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9月7日,贵州省黔东南监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联席座谈会。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昌明同志根据实质化审理的要求就全面审查罪犯法律文书、严格审查提请减刑假释实体条件、程序条件、规范证据收集、幅度把握、卷宗整理进行了发言;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潘龙生同志就如何规范干警、罪犯出庭作证、全面收集证据等发表意见;黔东南监狱参会的各办案民警就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检察官、法官进行了充分交流,为切实转变执法办案理念、提高办案质量、缩短办案周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黔东南监狱党委委员、副政委熊祥明同志代表监狱党委,向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黔东南监狱长期以来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黔东南监狱将不断加强与州人民检察院、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减刑假释案件高质量、高效率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