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要求,我监狱按要求拟对原东坡监狱施秉砖厂围墙核销下账。该资产建筑面积1060.3平方米,账面原值123,771.28元,累计折旧123,771.28元,账面净值为零。于2013年与施秉县人民政府多次协商,最终商定施秉县人民政府补偿东坡监狱固定资产和土地征用费164.05772万元,经监狱党委研究并请示省监狱管理局批准,监狱2014年与施秉县人民政府签订《国有资产补偿协议》。施秉县人民政府履行《协议》的相关条款后监狱与施秉县人民政府完成移交工作,但监狱未及时办理下账工作。
经2023年3月8日监狱党委会研究,现对该资产进行核销下账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贵州省黔东南监狱后勤科(联系电话:0855-3977929)反映;监督电话:0855-3977970。
附件:2023年黔东南监狱拟核销国有资产公示清册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