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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2016]21号)、《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拟对节能灶、净水设备、保温箱等34台套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该批国有资产,原值1,225,716.99元,累计折旧1,225,716.99元,净值为零。
公示期:2025年6月6日至6月13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联系贵州省黔东南监狱监察科,联系电话:0855-3977970。
附件: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套表.xls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