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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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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5 16: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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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Z000001/2014-19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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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名 称:
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文 号:
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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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司法通〔2007〕46号)
一、教育改造罪犯的主要目标:在罪犯服刑期间,通过各种教育改造手段和方法,使其成为守法守规的服刑人员。守法守规服更能人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罪悔罪、遵守规范、认真学习、积极劳动。
二、教育改造罪犯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重在改造;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因人施教,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以理服人。
三、教育改造罪犯的教学时间:成年罪犯教学时间,每年不少于500课时;未成年犯的教学时间,每年不少于1000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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