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有效形式,也是激发我监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监狱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更是解决目前党员队伍老化问题,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共青团广顺监狱委员会对完善“推优入党”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围绕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原则,规范推优程序,抓牢抓实推优工作。
1982年,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团的十一大第一次将“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正式写入了团章,从此开始了“推优入党”工作的探索和尝试。1986年,中组部批转了团中央书记处《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报告》,为“推优入党”工作提供了比较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方法的指导,使“推优入党”工作逐步发展成为各级党团组织的普遍实践。1992年,中央组织部和团中央又在上海联合召开了全国“推优”工作座谈会,并在认真总结和充分肯定各地的好经验、好作法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各级党团组织对“推优入党”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党团组织把“推优入党”工作纳入到了党团建设的整体工作目标之中,进一步加强了“推优”工作。
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指导下,监狱团委多次调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监推优工作实施方案。推优工作取得了监狱党委和各党支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推优工作已纳入监狱全年党员培养发展总体规划中。在党建的带领下,推优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工作有了可靠的保证,思路日益清晰,制度日渐完善。
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条件,不仅是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把握的标准,也是团组织“推优入党”把握的标准。
在重点培养教育对象的考察工作方面。团组织经过严格的考察,对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成绩,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数量,降格以求。
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进行:1、召开团员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拟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推荐对象所属单位主要领导意见和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
截止今年3月底,我监团委已向狱属各党支部推荐了6名推优对象。在推荐推优对象方面,我监共青团组织优中选优,开展了大量工作,严格审查,在听取青年民警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调研、谈心、座谈等多种形式对推优对象入党动机,思想情况,学习能力和工作态度都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严把推荐对象政历审核关。其中5名推荐对象已被所属党支部列为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并报监狱党委备案。
做好“推优入党”工作,既是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需要,也是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需要。监狱团组织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的重要任务,立足教育,正确处理好培养教育与推荐的关系,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培养教育上,确保质量,扎扎实实地做好“推优入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