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曾是公职人员、曾是共产党员;他们的初心曾经是为老百姓做实事;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力量……可是在荣誉面前,他们变得飘飘然,忘记了初心,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金钱和权利的诱惑下,他们失去了人生正确的方向,他们将“为人民服务”抛之脑后,将法律置身事外,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他们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利收受贿赂;他们总以为天衣无缝、无人可知,可是却忘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因为对金钱的贪欲,最终将自己送入了监狱……
莫攀比,别侥幸,世上没有后悔药
服刑人员王玢(化名):
我于1998年参加工作,被捕前曾是一名政府副科级公务员。然而,虚荣心作崇,看到当初和自己一起参加工作的同事都已在县城买了房子,甚至比自己晚几年参加工作的,不但有房子,还有车子,而自己参加工作十几年了,进城办事还得挤中巴车,住旅馆;加上孩子正值上学年龄,也希望转到教学条件较好的县城学校;母亲年事已高,辛苦了一辈子,我希望给她一个安度晚年的好住所,而这一切,没有一个居所是很难办的。于是就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在县城有套房子,但我的全部积蓄却连首付都不够,更别说买房子后的装修了。左思右想,最后就将主意打到当时自己正在保管并经手发放的项目款上,我也知道这样做很危险,但是想在县城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的我最终还是未能坚持住。想到离项目峻工必竟还有一段时间,先暂时挪用一下,再慢慢归位应该没事。然而想法是好的,现实却是艰难的。家中本就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仅凭自己的那点工资,除了日常生活费用和平时礼尚往来开支后,就所剩无几了。手中保管的资金时常是归位一分,又挪用两分,漏洞越来越大。到案发时,所挪用的资金已高于**万元。就这样,我成为一名令人痛恨的阶下囚。妻子也在我入狱后的第二年借口外出打工,至今杳无音信,现家中只有我70岁的老母亲与正在上初中的小孩子,祖孙两人相依为命,孤苦伶仃,曾经幸福令人羡慕的家庭就这样毁了。
服刑人员刘坤昆(化名):
在农村工作几十年期间,尽管当时的工作条件差,但是,思想单纯,工作积极性高,为了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方针,为民办事,在那个没有乡村公路,也缺乏交通工具的年代里,靠的是两条腿走村窜寨开展工作。由于自己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90年代后期,因工作需要调离乡镇来到县城工作,到新的工作岗位后,负责项目实施,自己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工作成绩一年比一年提高,得到了省、州业务部门的好评。人生的理想信念和价值逐渐得到实现,翻开了自己人生最辉煌的一页。
但是,由于工作环境的变化,从农村到县城后,感到很多地方不如别人,面对城市生活的灯红酒绿和喧嚣,自己的内心也开始浮躁起来。慢慢地,思想上放松了,忘记自己过去在农村工作时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攀比心虚荣心使自己改变了党性原则.盲目的追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滋生了贪念的思想。侥幸心理让我偏离了正确人生轨道,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在工作期间利用掌握业务权利之便,虚报项目完成数、截留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脱离财务监管,为自己走向犯罪道理创造了便利条件。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挪用公款*万元。自己因此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小编有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一个人的追求应该有个度,当贪欲膨胀时应该懂得自觉约束自己,立足自身本质,敬业爱岗,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谋发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然而,服刑人员王玢和刘坤昆的思想觉悟不仅未得到提高,反而在工作中逐渐放弃了对党性的锻炼。在物质利益驱动和不良思想的侵蚀下,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发生了变化,不再顾及国家及人民的利益,从而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而不能自拔。他们所犯的罪行不仅给国家带来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甚至给家庭带来了伤害。他们损害了一个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辜负了党对他们多年的培养和教育。
劝君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服刑人员王权(化名):
我是一个在农村长大的孩子,父母都是农民。父母一生勤劳善良、节衣缩食,含辛茹苦把我们拉扯大,希望我们长大后有所成就,可以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俗语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我从小勤奋好学,经常放学后去山坡上打柴、放牛、帮父母操持家务。1993年中考时考取贵州省某技术学院,1997年毕业参加工作。2009年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顺利考取了交通局工作。
在交通局工作,我因业务过硬、成为技术骨干,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的信任和提拔重用。我对工程建设质量要求非常严格,一直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由于长时间负责工程项目管理,与施工方接触频繁,经常在一起吃饭喝酒,一来二去和施工方混得很熟。施工方经常以过年过节送礼,给娃娃压岁钱等方式给我送礼。刚开始时我推托了好几次,但后来还是经受不住诱惑收下了。我心想,收点礼品,人之常情,而且压岁钱数额不大,没事的。有时施工方利用与我在一起吃饭喝酒的机会,在我酒醉时送我红包。
对于施工方的送礼行为,我从不顾忌,也习以为常。不知不觉就陷入贪腐的万丈深渊不能自拔,之后也有清醒认识到这是犯罪,心里非常矛盾,非常痛苦。我也想过去自首,但是去自首的话,自己将失去事业,家庭的经济收入将陷入困境,自己将声名狼藉。我不想失去这一切,所以只能躲过一天算一天。可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因他人举报,我被州纪委带去接受调查,在调查期间,我向组织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我知道,等待我的将是法律的惩罚,可是我却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我入狱后,带给家人很大的打击,母亲因为我的事每日以泪洗面;妻子因为我的事不得不独自抗起家中重任;孩子因为我的事在学校抬不起头;可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卖,只有改过自新,才能重新做人。
服刑人员朱晏(化名):
我于1979年参加工作,1984年入党,先后在市内的小学、中学任教, 1988年调至教育局机关工作,主要负责全市中小学校舍的修建、维修工作。在工作期间,因工作中认真负责,刻苦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肯定,先后被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由于受金钱万能的蛊惑,受到来自社会上一些朋友发家致富的影响,从而在思想上打开了一道防线,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没有用党的纪律来严格要求自己,经不起金钱对我的诱惑,想到自己快到天命之年了,也没有多少时间在这个岗位上打拼了,想的是如何改变自己“一穷二白”的面貌。三年多时间共收受他人以春节拜年等形式送的“礼金”**万元,触碰了法律底线,造成自己成为人民的罪人。总结起来,还是一个追求享乐、拜金主义和思想认识问题。
我的犯罪,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作为我本人,工作了30余年,有26年的党龄,在社会上和各机关单位都是印象较好的国家工作人员,到了50岁的年龄,离退休已没有几步之遥,犯下这样的错误,被双开,这个损失是无法弥补的,同时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失去人生自由。我的家人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负面影响是不可回避的。
我妻子是一名教师,自己的亲人触犯法律在监狱服刑,真不知道她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背负着什么样的一种心情,爱人患有高血压、脑梗塞等疾病,将承受很大的压力去工作,并且病情是无情的,什么时候出现危险了都不知道,也无人照顾,而且还要带着压力来看望我这个服刑的丈夫,我这颗心怎能放下,如果有一天出现什么状况了,我只能在监狱,不能在她身边,这个损失怎样弥补?后悔是不能改变现实的,几十年的努力和荣誉就从此灰飞烟灭了。
小编有话说:由于他们的理想信念不坚定,三观发生改变,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最终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触犯了党纪国法,他们也由一名优秀的党员干部堕落成一名腐败分子,辜负了党和人民对他们的培养,辜负了组织和家人对他们的信任。
反观他们的犯罪的根源。一是主观上私欲膨胀,没有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导致攀比和虚荣心滋生;二是权欲膨胀,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权利观,从而无视党纪国法;三是在面对物质金钱利诱感的时候,拒腐防变能力弱,从来之难拒发展到来之不拒;四是侥幸心理作梗。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反腐倡廉中,终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警示 醒言
四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用他们的犯罪事实来告诫大家:在工作中要珍惜组织对自己的教育培养,要珍惜工作的机会,在生活中珍惜随时能与家人、亲人团聚的日子。要从他们的犯罪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法制意识。为了美好的人生,不要有一丝一缕的贪念,不要以任何形式触碰法律的底线。只有永远地踏踏实实做人,才能确保幸福美满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