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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录】从许幻山的烟花厂爆炸事故,认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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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电视剧《三十而已》已大结局了,其中“蓝色烟花”让人们印象深刻。

作为烟花设计师的许幻山为何

锒铛入狱?

    许幻山明知“蓝色烟花”易爆且不易存放,可能会爆炸造成安全事故,却仍存有侥幸心理,违规生产和存储“蓝色烟花”,最终导致烟花厂爆炸,造成两名工人死亡,三名工人受伤。

   许幻山作为决策者和主要负责人,因为“蓝色烟花”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因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真实案例

图片源于网络


         事故时间:2017年11月26日


       

         事故经过:熊某、王某对贞丰县某沙发批发部新厂房三楼立柱和墙面彩钢板支撑使用电焊机进行焊接作业,由于熊某、王某盲目自信、疏忽大意,在进行电焊操作时未采取相关防火安全措施,导致焊条所产生的火花溅跳至老厂房内的聚氨酯海绵上,引发了聚氨酯海绵剧烈燃烧,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该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失踪,着火面积2300平方米,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事故原因:余某作为该沙发批发部经营者、直接负责人,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未遵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承建新厂房工程的熊某、王某在无安全生产设施、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工,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事故结论:经“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余某、熊某、王某的刑事责任。



        事故结果:余某、熊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


   


什么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是企事业单位中的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蜀黍·提醒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筑牢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决防范化解生产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没有安全,就谈不上生产,更谈不上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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