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共贵州省清镇监狱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4月25日,清镇监狱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党委班子成员、三级、四级高级警长、狱属各党支部书记、各工作部门负责人、专班人员参加学习研讨。
学习研讨按照逐章逐条学的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章至第六章内容进行了学习。
党委书记、监狱长熊林,党委副书记、政委杨照义,党委委员、副监狱长黄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安浩,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及身边人身边事,围绕《条例》作研讨发言。五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裴承刚,团委副书记张正榕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其中,《条例》的学习是重点,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最为迫切和现实的需要,是我们“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基础。要坚持党性党纪党风一起抓,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会议要求,一是要坚持原原本本学。《条例》规定了党的各项纪律底线和执纪依据,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要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原文,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坚持线上线下学。要通过党政媒体、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的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充分运用新媒体深化学习理解。三是要坚持联系实际学。要紧密结合监狱实际,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是要坚持以案促学。用身边人身边事、典型案例自省自警,常态化开展好警示教育。五是要统筹兼顾学。要结合岗位大练兵等专项工作,找到各项工作的结合点、发现联系点、把握共同提升点,立足监狱安全稳定主责主业,一体推进学习,统筹兼顾好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学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