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狱务公开

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会见指南

  • 字体:
  •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567626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9-28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会见指南
  一、办理内容:申请会见在押罪犯。

  二、办理依据:《监狱法》、《贵州省监狱服刑人员通讯会见管理暂行规定》(黔狱发〔2011〕9号)文件。


  三、会见方式:会见方式是指罪犯与亲属会面交谈,包括现场会见、视频会见等。
  四、会见条件: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依法可以会见的亲属和监护人。
  会见亲属是指血亲、姻亲和收养关系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孙子女,配偶、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
  涉黑涉恶罪犯和重要罪犯会见亲属仅限于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等近亲属。

  五、会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为会见时间。现场会见或视频会见原则上每月一次,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每次会见亲属数一般不超过3人。

  六、会见办理:罪犯亲属、监护人符合会见规定条件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监狱会见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到狱政管理科办理会见手续。

  七、办理流程:罪犯亲属、监护人提出申请→狱政管理科审核登记办理会见手续→安检→会见室会见。

  八、会见要求:罪犯亲属、监护人在会见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监狱会见的有关规定,听从民警安排,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会见室,会见时禁止使用隐语、暗语或外国语交谈,禁止录音、录像和拍照。

  九、地理位置: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松花江路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旁。

  十、联系电话:0851—85102407(狱政管理科)。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