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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违法违纪”变成“对社会有益的人”,监狱民警做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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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某患有精神分裂,2018年3月23日,在其刑释三个月后,监狱民警就其刑释后表现和后续治疗情况,对其母亲进行了电话回访。 

民警:“你好,我是沙子哨监狱医院三分监区民警,对兰某刑释后的病情和生活情况进行回访。”

兰母:“谢谢你们,没想到还能接到你们的电话,兰某很好,他比坐牢之前的状态还要好!”

民警:“他最近精神状态怎么样呢?”

兰母:“精神状态很好,和身边人都能够正常相处。”

民警:“去省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正规随访了吗?”

兰母:“去了的,吴主任给他做了详细的检查,说情况很稳定,对我们也很热情。”

民警:“生活上呢?”

兰母:“我们担心影响他的生活,已经搬离了原来的家,并且鼓励他学习开挖掘机,找一份活路,让他和社会接触,过上正常生活……”

 

兰某,男,现年27岁,汉族,初中文化,2013年因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于2014年2月28日至2017年12月28日在沙子哨监狱服刑。 

一、狱内改造表现

服刑期间,兰某人际关系紧张,脾气暴躁,易冲动,多次违反监规纪律,屡教不改,2015年,兰某因琐事和他犯发生口角,在民警上前制止时,兰某仍不听劝阻;2016年,在一次与其母正常会见交流时,情绪突变,胡言乱语,对其母高声咒骂。 

兰某的行为表现引起了刚刚在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进修回来的监狱医院院长李奇业的高度注意,经与省二医专家联席会诊,确诊兰某为精神分裂症。此情况引起监狱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与省二医合作成立的监狱医院身心康复病区,对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干预等系统治疗。 

二、 治疗经过

(一)医疗诊治

2016年底,兰某转至监狱医院接受系统治疗,治疗期间对其进行全面身体检查,如脑电图、头颅CT、血液等,经过不断调整治疗方案,情感、认知逐渐恢复。同时,2016年至2017年间,先后三次戒送兰某到医联体单位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做服刑能力、精神疾病、暂予监外执行鉴定。

(二)心理矫治

入院后充分采集兰某的基本情况、个人成长史,通过在兰某服刑的监区民警、罪犯了解其服刑后的表现,通过分析,进一步对其进行心理测试,综合评价兰某的状况,分阶段有步骤地予以心理干预治疗,通过运用心理动力学理论、阳性强化法、去负性治疗法、放松训练等多种方法,坚持对其进行五个步骤矫正治疗。在情感认知逐渐恢复的过程中通过心理矫治,其情绪进一步稳定,能够与他人正常交流,偏执等障碍改善,逐渐恢复社会功能。

(三)社会功能恢复训练

经过对兰某为期7个多月的医疗诊治、心理矫治,其社会功能逐渐恢复,但距离走向社会和他人建立完善的人际关系尚有差距。经过监狱医院心理医生们的讨论,认为兰某是能够恢复到融入社会的理想状态的,但首先要从和他犯融洽相处入手。于是安排其走出病区,和他犯一起生活、学习,在正常规律的生活中他学会了手语操、能背诵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能唱几首红色歌曲。逐渐地兰某社会功能恢复,直到刑满释放都没有发生过一起违规违纪。

(四)开展亲情帮教

兰某在一监区服刑时,在同其母亲会见时,因为其情绪突变,暴躁咒骂,一度强行停止会见。兰某的表现也使家属非常担心。监狱民警经过医疗、心理救治一段时间以后,根据他的改造表现进行评估,经请示监狱领导后,同意对其进行亲情帮教。在亲情帮教的过程中,兰某和家人交流融洽,并为家人表演了刚学会的手语操。2017年12月,兰某家属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给监狱民警表达感谢之情。 

三、电话回访

2018年3月28日,兰某刑满释放3个月后,监狱医院三分监区民警对其母亲进行回访,其母称,现在已经搬离了原住所,最近可喜的是,他在学习开挖掘机,并准备参加工作,融入到正常的生活中。

兰某在服刑初期多次违反监规纪律,更换了多个监区服刑,但监狱民警始终没有放弃对他的教育转化工作,尤其是在开展系统治疗以后,按照“治本安全观”的要求,深挖问题根源,认真分析评估,多种矫治方式并用,同时配合社会功能恢复、亲情帮教等方式,促使兰某能够在刑满释放以后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生活,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张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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