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实现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铜仁监狱选派民警苏成龙自2019年3月派驻松桃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努力转变角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指示要求,努力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在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中不断践行新使命。
适应新岗位,在日常工作中展现新作为
来到松桃县司法局,苏成龙迅速熟悉社区矫正工作程序,主动靠上,积极参与。在接收报到中,苏成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誓,告知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宣布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限,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服从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在警示教育中,苏成龙多年监狱改造工作经验,从监狱内外管理的对比、社区矫正的实质、违规违纪的严重后果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情、理、法的生动教育,增强社区矫正执法效果。在日常监管中,苏成龙通过筛查手机定位,对以往有过越界警告的社区矫正对象抽查在位情况,并紧扣实际,开展走访,深入各乡镇司法所现场点验。
注重行为规范教育,在难点问题上展现新担当
从高墙内到高墙外,两者都是需要服刑的罪犯,可在高墙内外服刑的这两类人员又有不同的改造特点。
“手无戒尺、没有手段,难管难教……”不时听到这些诉苦。在入驻松桃县司法局后,苏成龙主动补位,敢于担当。通过狠抓社区矫正人员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强化其身份意识和守法意识。
一是规范入矫教育。对新入矫人员和在矫正期间考核不合格人员开展为期三天时间的入矫集中教育和“回炉”教育,起到了强意识、立规矩、促规范的积极作用。
二是严格日常管理。针对对违规违纪的社区服刑人员,苏成龙硬核出击,敢于说“不足”,敢于唱“黑脸”,敢于说“硬话”。
三是利用具有监狱服刑经历的社区矫正人员宣传引导,把监狱规范化教育管理带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对社区矫正人员起到了明显的正面教育引导作用。
矫正与惩罚相结合,在底线问题上出狠招
在派驻工作中,苏成龙积极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入矫宣告、警示教育、日常监管、个别教育训诫、心理矫治、调查评估等活动,为服刑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解矫手续,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保持良好心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针对思想认识不正确,不服从管理,甚至违规违纪违法的社区矫正人员,苏成龙采取逐个走访的方式,开展“面对面”教育,纠正模糊认识,促其遵规守纪,服从管理。敢于对多次违规,触碰法律道德底线的社区矫正人员说不。
社区服刑人员杨某,不服从管理、多次殴打家中妻子,经多次进行走访和教育谈话后,杨某再次殴打妻子。苏成龙在接到消息后,与司法局工作人员一道,积极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乡镇政法委等多部门,对此事件进行专项研判,并按照《社区实施办法》和贵州省两院、两厅出台的《贵州省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于2019年4月26日对社区服刑人员杨某进行收监。这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例不仅维护了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权威性,还起到了“惩处典型、震慑一群”的警示作用,进一步彰显了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从源头上遏制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维护了社会稳定。
监狱民警选派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工作经验、身份形象等优势,实现监狱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优势互补,是构建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助于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增强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监狱民警苏成龙正是通过派驻司法局,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