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优化车辆资源配置,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务出行安全,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经铜仁监狱党委研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2台公务用车按程序予以报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报废车辆基本情况
(一)贵DE228警、猎豹CFA5025XQC,2003年3月4日注册登记,累计行驶约60万公里。
(二)贵DE278警、金杯SY5031XQC-A1B-ME,2004年9月20日登记注册,累计行驶约60万公里。
二、报废原因
车辆使用年限已久,车辆核心部件老化严重,维修成本高,继续使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止。
四、受理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监狱纪委
联系电话:0856-5251994
联系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石家坪1号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单位将按规定办理车辆报废、注销及资产处置手续。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