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随着一声厚重而沉闷的碰撞声,高大的铁门在我身后关闭了,从此我进入了高墙、电网内,一道高墙如威严的法律拉开了我与外界的距离,随之,“罪犯”、“服刑”、“改造”……这些难以接受的词汇接踵而来,压得我透不过气来。这样的现实真的让人难以面对。怎样才能接受这一切,并在漫长的服刑期间认罪悔罪,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矫正恶习,重获新生,我们每一个新入监的服刑人员都必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首先,要认识到随着身份的改变,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也截然不同。入监前,是自由人,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过着自由的生活。入监后,我们就成了罪犯,成了刑罚的被执行者。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我们法律意识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做出了 逾越法律的事,对国家、社会、家庭造成了危害,从而被法院判定有罪,并被投送到监狱进行强制性的惩罚。到监狱服刑的目的,是通过劳动改造达到矫正恶习,重塑新生。所以,成为服刑人员之后,我们丧失了自由的同时,很多的权利也就受到了影响和限制,这既是惩罚的体现,也是改造要求使然。
其次,我们必须对监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对犯罪之人进行惩罚、教育、劳动改造的场所。高墙、电网、铁门、铁窗,明显的警示标识,规定的活动区域,威严的人民武装警察和警官,这一切都明确地告诫了服刑人员,只有规规矩矩、老老实实,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劳动,认罪悔罪,才是合时宜之举,也才有机会争取早日重获新生。
再次,要认识对监规纪律的服从和与人和睦相处的重要性。监狱内改造,一切行为必须服从警官的指挥和安排,以《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做为我们生活、学习、劳动的准则,与同改和睦相处,互助友善,不打骂,学会忍让和包容。对警官要有敬畏感,对来宾、警官要有礼貌,绝对遵从警官的调整,服从警官的教育。
总之,入监之后,我们只有对自己的身份,所处的环境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才能放下心中的一切包袱,安心劳动改造,矫正恶习,用踏实的改造表现争取政府的认可,走上正确、顺利的改造道路。
文:舒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