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杨承志任组长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进驻贵州省福泉监狱,开展为期5天的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检察组到达福泉监狱后,首先召开了巡回检察工作动员大会。检察组全体成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熊林安及刑罚执行处、教育改造处、劳动改造处负责同志,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军,贵州省福泉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朱贵华等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领导参会,会议由福泉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邱志江主持。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第一巡回检察组组长杨承志作了动员讲话,对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巡回检察的重点、方法和工作步骤作了阐述,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有利于整合现有监狱检察人员力量,转变监督理念,改革监督方式,调整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有利于强化对违法执行、侵犯罪犯合法权益、监管干警渎职和玩忽职守等问题的监督;有利于监督监狱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从而共同提高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质量,共同促进提升监管改造效果,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实现监狱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巡回检察工作要求。他强调,监狱在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三个方面的工作是此次巡回检察的重点;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要严格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巡回检察工作职责。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熊林安在会上作了讲话。对福泉监狱提出三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行动上全力配合;三是整改上态度要坚决。他指出,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监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监狱执法公正、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监狱要以此为契机,将巡回检察工作作为监狱查缺补漏的难得机遇,提高站位主动作为,确保巡回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福泉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朱贵华对检察组到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巡回检察工作,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从六个方面对监狱监管安全稳定及公正执法等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工作汇报。
动员大会结束后,检察组一行在熊林安副局长和福泉监狱党委班子成员陪同下,深入罪犯监管区对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罪犯食堂、医院及罪犯监管、生活现场民警执法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巡察。(卢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