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监狱在科学管理、文明管理、人性化管理上下足了功夫,做足了文章,《贵州省桐州监狱罪犯分级处遇实施办法》规定,认罪服法、服从管理、积极改造的一、二、三级处遇罪犯每年可与家人亲情就餐一至二次。就餐标准为80元/餐,四菜一汤。监狱设立的这一奖励措施充分调动了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让更多的服刑人员自觉遵守监规纪律,朝着能获得奖励的处遇级别努力改造,争取得到与家人亲情聚餐的机会。
“为母亲夹上一筷菜,为父亲盛上一碗饭”与亲人们零距离地共叙亲情,让服刑人员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席间亲人们的叮嘱更能鞭策和鼓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新生。
采访中,服刑人员的亲人们纷纷表示“感谢监狱的关心和关怀!”
亲情聚餐 图.文/付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