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羊艾等31个监狱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省编办发〔2011〕356号)和《关于贵州省瓮安监狱更名为贵州省黔南监狱等事项的批复》(黔编办发〔2025〕22号)文件规定,黔南监狱下设13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3个党群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及3个监狱直属机构、6个监区、13个分监区。
(一)设13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
1.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政务、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文书档案、督查协调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拟定监狱重大紧急事件的总体及分类预案,协助监狱领导协调处理重大紧急事件;负责综合考核及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
定编9人,其中主任1名,正科长级干部1名(兼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副主任2名(含兼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1名)。
2.刑罚执行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罪犯的刑罚执行工作,受理罪犯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等工作;负责对罪犯依法执行刑罚过程中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采集、录入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负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衔接和核查工作。
定编5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3.狱政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各项监管安全制度的落实;维护监管改造秩序与安全稳定;负责罪犯的分流、调配、遣送及考核、行政奖罚工作;负责和武警协调看押任务;负责罪犯禁闭管理的业务指导;负责会见室、B门岗、特警队日常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警犬管理;;负责指挥中心日常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定编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4.狱内侦查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各项狱内侦查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狱情动态分析和狱内犯罪、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的立案侦查,制定防范预案,处置狱内突发事件,开展罪犯危险性评估等工作。
定编3名,其中科长1名。
5.教育改造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罪犯进行政治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负责监区文化建设、社会帮教、服刑人员改造质量评估等工作。
定编2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6.劳动改造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罪犯的劳动改造工作;负责罪犯劳动考核、劳动保护和劳动技能培训;负责协调处理监狱与公司劳务及其合同的相关事项。
定编6名,其中科长1名,正科长级干部1名(兼任公司企业管理科科长),副科长2名(含兼任公司企业管理科副科长1名)。
7.生活卫生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罪犯生活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罪犯伙食、生活物资供应、公共卫生环境等的管理监督;协调监狱医院工作,负责罪犯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
定编3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8.财务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监狱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定期编制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负责监狱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狱及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定编11名,其中科长1名,正科长级干部1名(兼任公司财务管理科科长),副科长3名(含兼任公司财务管理科副科长1名)。
9.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罪犯劳动生产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负责监狱监管、生产、生活等三大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协调处理狱内外各类安全事故。
定编3名,其中科长1名。
10.劳动保障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增量补贴的管理及民警遗属抚恤金、特别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民警提前退休的审核报批;做好“三类岗位”工人的管理考核工作。
定编5名,其中科长1名,正科长级干部1名(兼任公司人力资源科科长)。
11.信息技术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监狱办公自动化网络、监控网络系统的技术维护、计算机应用管理、通讯设施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指挥系统、应急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定编3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
12.后勤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警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土地和房屋管理、固定资产;负责后勤保障、装备管理、基建维修;负责办公用品等管理。
定编5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
13.离退休干部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监狱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类学习、文化、健身等活动。
定编2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14.政治处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监狱党建工作,指导监狱企业的党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公务员管理、警衔管理和警容风纪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职务任免与执法勤务职级升降,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民警教育、培训、立功创模和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监狱民警履行职责;负责行政新闻宣传、网络舆情管理;负责综合考核党建工作成效考核。下设人事警务科、组织宣传科和警务督察队。
定编15人,其中副主任1名,科长2名,副科长1名(负责团委工作),警务督察队队长1名,警务督察队政治教导员1名。
(二)党群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
1.纪检、监察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定(决议)事项的宣传贯彻、执行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监狱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上级的指导下,对“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民警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要求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对民警开展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从政教育;负责对监狱“三重一大”事项和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狱执行等重点执法环节进行监督等。
定编4名,其中纪委副书记1名,监察科科长1名。
2.工会
主要工作职责: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的工会知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完善和落实职代会制度,制定并落实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对病、伤、残、去世等职工及家属进行慰问,了解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负责管理“职工之家”及工会图书室。
定编1名。
3.团委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拟定监狱共青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共青团组织建设、团员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做好团员青年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负责组织开展共青团和各类活动。工作职责由组织宣传科负责。
(三)设3个直属机构
1.服刑人员指导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向罪犯提供法律法规、监规纪律制度、罪犯考核奖罚规定的咨询工作,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及外延帮教;协助监区做顽固和危险罪犯的教育转化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监狱工作方针;提供政策咨询;负责罪犯服刑及刑满回归社会的就业指导工作。
定编6名,其中主任1名,政治教导员1名(负责工会工作)。
2.心理矫治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验、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与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负责对监区、分监区心理矫治工作辅导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生病民警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
定编5名,其中主任1名,政治教导员1名。
3.监狱医院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狱内医疗卫生及疾病控制工作;负责本监罪犯的健康指导及疫情监测、防病治病工作;负责罪犯的入监体检、预防接种及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罪犯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疾病的前期鉴定工作;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老弱病残罪犯、罪犯监管改造。
定编30名,其中院长1名,政治教导员1名,副院长3名。院长或政治教导员出现空缺时,其职数可用于设副院长(副教导员)。设置1个分监区,分监区长(副科级)1名,政治指导员(副科级)1名。
(四)监区、分监区设置
1.监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监狱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各项监管工作制度,依法对罪犯实施改造;组织实施民警对罪犯的直接管理;做好生活卫生管理和罪犯考核、奖惩相关工作;负责监区安全和秩序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对策措施;承办监狱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另:六监区工作职责:负责罪犯入监、出监管理;负责高危分监区、生活卫生分监区管理;
2.分监区
主要工作职责:依法对罪犯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掌握罪犯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狱情动态;对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教育疏导工作;严格执行刑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对罪犯的劳动、生活、学习“三大”现场进行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设置6个监区,13个分监区。
监区定编229名。其中每个监区设监区长1名,政治教导员1名,副监区长3名。监区长或政治教导员出现空缺时,其职数可用于设副监区长(副教导员)。每个分监区设分监区长1名、政治指导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