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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公开宣判,为罪犯重塑回归社会的“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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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确保刑罚执行公开公平公正。8月25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贵州省黔南监狱对提请假释罪犯进行了公开集中宣判,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贵州省黔南监狱指派警察代表执行机关出庭,部分罪犯参与旁听。

现场国徽高悬,气氛庄严肃穆。宣判过程公开、规范、有序。此次公开宣判旨在依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同时对全体服刑人员起到积极的警示教育作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宣判后当庭送达刑事裁定书,黔南监狱随即对准予假释的罪犯依法办理释放手续。

公开宣判结束后,贵州省黔南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卢伟现场组织开展集体法治教育,要求全体罪犯必须真诚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教育,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和“三课教育学习,重塑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习法律知识和社会技能,为将来重返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打下坚实基础。

此次公开宣判,彰显了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是依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生动法治实践,也是司法公开透明的有力见证,对全体服刑人员起到积极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激励了罪犯改造。下一步,黔南监狱将持续深化减刑假释听证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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