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批提请减刑案件裁定情况
统 计
(裁定时间2024年8月29日)
经分监区集体会议研究,监区长办公会会议审核,刑罚执行科科务会审查,监狱罪犯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监狱长办公会会议审议决定,提出对池继午等36名罪犯提请减刑建议报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8月27日审理终结,对35名服刑人员裁定减刑。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刑八个月(3名)
吴朝标、卞永江、吴朝元
二、减刑七个月(5名)
刘江、韦玉刚、池继午、方平、李根汉
三、减刑六个月(1名)
敖国舰
四、减刑五个月(3名)
吴大瑜、钟辉、王承福
五、减刑四个月(2名)
杨明泽、周道刚。
六、减刑三个月(1名)
刘湘宏。
七、减刑二个月(7名)
鄢富春、王定全、张杨洲、陈 果、李慈良、母宗新、
王金齐。
八、减刑一个月(2名)
卢永琪、何志友。
九、减去剩余刑期(11名)
蔡龙生、田 波、石志江、黄尤飞、曾 彩、罗 平、
蔡实吉、先 伟、范毕金、高兴贵、王大宪。
十、同意撤回(1名)
温光富(2024年8月20日刑满)。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