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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监狱“一犯两警”制个别化矫正工作考核再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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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对监狱工作的安排,进一步压实主、辅警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2月23日,瓮安监狱召开“一犯两警”制个别化矫正工作考核专题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完善“一犯两警”制个别化矫正工作考核办法再加码。政治处主任卢勇平,各机关、监区支部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监狱长刘南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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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场景

 

座谈会上,各支部踊跃进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考核小组组长可固定,但成员要主辅警互换,形成主考辅,辅考主的局面;责任区划分不合理,人数不对等;考核标准、激励机制要进一步细化、明确,把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考核方式建议抽查与全覆盖相结合,随机与定向相结合等……

综合各支部发言,监狱长刘南军提出“双百分制” 考核标准,即应知应会100分,个案矫治成果100分。同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监区领导,负责个别化矫正的罪犯不得少于5名;分监区领导不得少于8名,对应的辅警矫正罪犯数量同时作相应调整;二是监狱成立以监狱领导为组长的四个考核小组,按监狱、监区两级分别实施考核,监区级每月组织考核一次,监狱级每季度至少一次。考核的比例按主辅警计算,中层领导50%,一般民警30%。三是加强考核激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目标绩效奖上浮一定比例,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或离岗训诫。(娄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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