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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民警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训诫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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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瓮安县司法局挂职的瓮安监狱民警,组织对10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体训诫谈话,并以社区矫正对象身边案例为题材,开展警醒教育。

训诫谈话中,挂职民警首先传达了《瓮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督察通报》,并以正在办理的两名被撤销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为案例,开展警醒教育,从“服刑意识、身份意识、感恩意识”等三个方面教育受训人员要引以为戒、认清身份、服从监管,常怀敬畏之心,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要积极接受教育和改造,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争取早日融入社会。

此次训诫谈话,以案析理,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服刑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社区矫正对象注入了 “清醒剂”。

据悉,“疫”情期间,瓮安监狱挂职民警积极创新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利用QQ、微信、手机定位、现场督察、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信息化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线上+线下”教育管理,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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