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上午8时许,石某某持刀在荔波某中学综合楼三楼走廊处将被害人谭某某杀害,他选择用这样极端的方式结束了长达2年的欺凌。故意杀人,他是施暴者;校园欺凌,他是受虐者,为何校园生活变成了青春噩梦······
罪犯档案:罪犯石某某,男,1999年2月8日出生,贵州三都县人,2015年7月7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2015年8月17日到未管所服刑改造。
充满希望的青春校园
石某某来自荔波县农村,家境贫寒的他自小乖巧懂事,虽然就读的是乡村的小学,但是聪明好学的他学习成绩一直不错,2012年,小学毕业的他跟随到荔波打工的父母来到县城读书,父母住在简陋的出租屋,他进入荔波县某中学就读后,一直住校,在初一上学期的每一次月考,他的成绩都在全班前五名,然后进入下学期,班上的一名转学生不但打乱了他的生活,更影响了他的一生······
可怕的“新同学”
初一上学期的学习生活平淡而充实,然而到了下学期,班上来了一位转学生,谭某某,他个性飞扬跋扈,总是一副嚣张的样子,不但如此,他还和其他7、8名学生在学校到处欺负同学,只要看不顺眼就殴打伤害,石某某清楚的看到,班上被这群“校霸”欺负的同学不敢向老师报告、也不敢向家长反应,因为只要反抗,就会被"收拾"。尽管石某某小心谨慎,但还是没有逃过谭某某的欺凌。
恐惧与不安与日俱增
某天课间休息时间,谭某某以“开玩笑”的形式,用言语辱骂石某某,石某某反抗后,谭某某立即叫来3、4个人将石某某逼至墙角,用凳子对他群殴,遭受暴打的他回家躲了三天,害怕被报复的他对父母隐瞒了真相,不了解情况的父母以为石某某逃学也打了他一顿。
这件事以后,石某某产生恐惧心理,无心上学,他不再住校,开始走读,每天,他算好时间刚好7:30早读时间走进教室,下课铃声一响,最快的速度离开学校,因为每天提心吊胆,所以无法集中精神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校园欺凌最终变成了校园犯罪
石某某越是害怕、越是隐忍,谭某某的欺凌也就越来越肆无忌惮,长期的言语和身体暴力,造成他神经紧张,让他感到可怕的是,他的好朋友也因为谭某某的群殴最后辍学。
2014年12月9日晚,被害人谭某某因开教室门问题打了石某某几个耳光,两人发生争吵,再次受到侮辱的石某某爆发了,内心暗自做了一个决定。次日他起床后离开宿舍,回到家中拿刀藏在衣袖内,当日8时许,石某某持刀在荔波某中学综合楼三楼初二(6)班走廊处,朝被害人覃某某右腹骨股沟及左侧肋骨处各刺一刀,被害人覃某某当即被同学送至医院,于当日9时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案件警示:
校园欺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普遍现象,被害人身体上遭受的伤痛和精神上受到的折磨,需要用很长时间才能走出惊恐屈辱的心理阴影,而这之后,阴影在他们的生活中如影随形,一直影响着他们的生活,他们总是怀疑自己,否认自己,不信任别人,自卑自弃。
当他们认为变成一个和加害者一样的施暴者,才能保护自己的时候,校园欺凌就变成了校园犯罪。要防止校园欺凌的发生,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关注,当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警官提醒:
作为孩子,石某某自小性格内向孤僻,不太爱说话,与父母老师长期缺乏沟通,有什么事都闷在心里,当其受到覃某某校园欺凌不法侵害时,没有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更没有选择报警。而是一味的忍让,两年的忍让,大脑里充满了仇恨,心中的积怨一触即发,最终引发血案。
作为家长,当孩子向自己诉说在学校的遭遇时,不要简单粗暴的训斥孩子,要让孩子回到家里敢大胆地向父母说实话,先去客观求证后,寻求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帮助,帮助孩子解决问题。
学校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德育法治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对于学生在校期间情绪上、学习上的变化,校方应加强与家长信息沟通,鼓励孩子当受到欺负时勇敢向老师报告,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文/罗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