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2日凌晨4时许, 瓮安县某居民住宅内,两名老人和一名小孩惨死家中,少年池某某以残暴的方式先后夺走了3位亲人的生命,亲情被血色残酷掩盖······
罪犯档案:池某某,男,贵州省瓮安县人,2015年4月13日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池某某与外公、外婆和表妹虽同在一个屋檐,却没有血缘关系,是一个再婚重组的家庭。池某某的母亲在他6岁时去世了,父亲很快再婚,并与继母长期在外打工,常年在外的父亲几乎没有时间陪伴儿子,更谈不上照顾。池某某一直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年迈的老人只能照顾孙子的生活,却无力管教,长期缺乏父母关爱,导致池某某性格内向、孤僻,小小年纪就喜欢上网,沉迷于电子暴力游戏及漫画虚拟世界,依赖上网寻找慰籍。外人看来,他长得文静、帅气、但性格内向,不善于与同学交流沟通。
读初中后,池某某来到瓮安与继母的父母和表妹一起生活。在他们一起居住的时间里,不同的生活习惯以及沟通方式让双方矛盾重重。池某某与继母父母居住期间,不喜欢洗脸、刷牙的习惯经常被外婆说教;总是上网打游戏,外婆也经常管他,池某某心里感到不爽、不舒服。他觉得自己在家喊外婆时,外婆也不太理他,这种冷冰冰的方式也让他内心感觉到自己是外人被排斥,这些畸形的心理让他起了想要杀外婆的念头。
2014年一天的中午,池某某的舅舅给了他20元,晚上,外婆就问起池某某钱的去处,他告诉外婆买了一些吃的和文具等,但外婆一直不信,硬说池某某拿去上网了,双方起了争执。
2014年11月份左右,外婆曾经打电话告诉池某某的继母,有一次池某某问她要钱,没有给他,他就上网一夜未归,说了他几句,池某某就行为反常,想拿一把柴刀杀外婆,还好被表妹及时将柴刀抢走。
2015年4月11日晚,正在上厕所的池某某遇到表妹突然走进来倒水,他就埋怨了表妹一句,语气有点不好,外婆就在客厅数落池某某,并对表妹说,这里又不是池某某的家等话语,这些言语被池某某记在心里。
在他们相处的一年多来,双方不断出现冲突,争执、吵闹,池某某个性偏激,记仇,只要心里觉得有了一定的不爽,便怀恨在心,采取暴力行为,要将所有的怨恨发泄出来,仇恨的种子生根发芽。
独自在房间的池某某,想到外婆平时对他不好的琐事,那些点点滴滴,让他认为外公外婆一家人都对他不好,他要反击、泄愤,遂产生杀死外婆、外公和表妹的想法。
次日凌晨4时许,池某某怒火中烧,用暴力发泄怨恨,先后进入表妹和外公外婆的房间,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凶器实施犯罪,最终,3人均因受伤过重而死亡。而后,还将3名被害人使用的手机取走,逃离了现场。
案件警示
这几年偏高的离婚率出现了一些重组家庭,这种家庭背景最明显的一个特征是人数相对较多、结构复杂。弒亲案的发生,促使人们不得不反省家庭问题的正确处理方法以及如何营造和谐家庭关系。由于重组家庭而发生的家庭惨案,令人发指而又痛心疾首。
警言警语
弒亲案件究其原因,作案动机大多是由于缺乏关爱与管束,导致性格孤僻、叛逆。家庭冲突难免出现不良情绪,无法进行有效沟通,面对长期的家庭积怨、矛盾以及无法接受的家庭冷暴力,久而久之内心充满强烈抵触,产生仇恨心理并长期存在犯罪想法。
为避免发生家庭悲剧,应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程度,积极对他们进行心理危机疏导,很多犯罪人员因受家庭教育影响,形成了有缺陷的性格,导致了自己面对矛盾时过激行为产生,不要因为不良心理使他们走向社会的对立面。
作为家长,遇到家庭变故的时候,造成了孩子不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当一方家长重组家庭,孩子既要承受家庭不完整带来的痛苦,又要适应新的家庭环境,孩子的心理承受是一个不小的考验,家长应该小心谨慎处理新家庭的各种关系。(文/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