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体现国家“宽严相济”形势政策,尤其对促进监狱犯罪假释率提升和监地共建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平台起到法治保障作用。
值此之际,省未管所2019年被省司法厅选派到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民警蔡昕江、吴玉进、江礼游、吴政龙四名同志,刚结束挂职锻炼就立马投入到监管一线参加封监执勤,并积极利用在地方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优势,利用大会教育,个别谈话,集中教育等多种形式,从不同角度为罪犯讲解《社区矫正法》,让罪犯懂得学习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助推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贡献力量。
民警江礼游利用自己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积累的实际工作经验,他的讲课结合未成年罪犯文化水平有限的特点。

通过举例讲故事的方式,将监狱改造与社区矫正的各方面作对比,重点讲述了社区矫正管理类别、地方政府的教育帮扶措施及假释后收监风险点等方面内容。且告诫罪犯获得假释机会是非常难得的,因此必须要珍惜机会,服从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约束自己。
吴玉进同志从罪犯假释后进入社区矫正的报道流程到逐一讲解重点法条。

他针对罪犯的提问,特别是他们比较关心的发函相关问题,作了详细的讲解,使他们充分了解发函的流程,以及如何在监狱中积极改造以增加获得地方司法局同意假释的机会。
吴政龙同志向罪犯介绍了,社区矫正这段特殊的改造生活的重要性。

吴政龙通过与罪犯分享自己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际工作的一些所见所闻,让罪犯从另一个角度去了解《社区矫正法》,把文字变成了故事,生动形象让罪犯更容易接受。
蔡昕江同志结合在荔波县司法局一年多的工作经历,从社区矫正由来,及被撤销假释等具体个案等方面,为罪犯详细阐述了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相关纪律要求。

让罪犯明白假释只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并不是意味着获得了“自由”必须按照《社区矫正法》的规定,约束自己的,走好刑释最后一公里。
《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未管所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多角度、多方式组织罪犯进行深入的学习,且按照上级部门要求,2020年继续选派四名骨干民警到司法局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让监狱改造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更好的衔接,一系列的举措让罪犯在获得假释前期就能充分了解有关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让罪犯做到心中有数,然后直接指导于罪犯的日常改造,从而达到促进监狱改造工作稳定发展的目的。
(文/图 一、二、三、四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