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工作,提高省未管所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12月23日至24日,省未管所党委、行政负责人胡仕荣率队,分别前往榕江县人民检察院、清镇消防、清镇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家全国文明单位参观,学习借鉴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先进经验。
在与榕江县人民检察院的座谈中,大家认真听取了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丁荣甫关于创建工作的经验介绍,丁荣甫从创建背景、经验做法、个人心得等方面介绍了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的创建过程。
他首先分享了检察机关作为政法机关在创建过程中的几项重要工作: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理想信念教育纳入议事日程,注重两微一端阵地管理。建立党组理论学习制度,通过线上线下开展不忘初心主题教育,创建智慧检察app丰富学习方式;二是培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管理好民警八小时外生活。制定行为规范、道德规范手册,选树本院典型,鼓励民警向身边的好人好事学习;三是党建带创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分管部门、民警,签订责任账,纳入年度考核;四是注重单位文化建设。将当地少数民族文化与检察文化相结合,每一个楼层结合工作做宣传,每层一个主题;结合当地文化,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院歌、院刊、院徽。
座谈中,他指出了创建过程中的最大保证,是支部在文明创建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他也列出了创建特色以及创新之举,关于规范单位内部管理方面的技巧和细节,把工会工作与文明创建结合,本院所有人员纳入工会管理,通过经费倾斜实现保障;注重后勤保障提升民警凝聚力;形成一面旗帜、一个承诺的品牌创建。丁荣甫也给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的建议,那就是创建文明单位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相结合,同时纳入年度计划,在宣传、总结、提升上实现对整体工作的归纳与提炼,打造独具特色的精神氛围。
参会人员认真聆听,仔细记录,并围绕文明创建这一中心话题,共同研讨了新形势下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的新方法,丁荣甫也对民警的提问一一解答。
胡仕荣表示:此次参观学习文明创建工作触动非常大,真是10年磨一剑。榕江县人民检察院的文明创建立足于工作实际,在突出行业特色的创建前提下,利用主责主业成效在行业系统的肯定,通过研究民族文化与民俗文化,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主题党日与检察业务、党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秉持实打实服务社会的理念,形成了以独具特色的院歌、院徽、院刊为载体的榕江检察文化,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很值得学习。
他认为,榕江检察的责任担当、工作氛围、工作劲头是理想信念的锤炼,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干出来的是努力出来的,这次参观交流,看到了差距,学习了经验,获益匪浅。接下来将汲取你们的成功经验,激发创建的热情,从而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完善制度建设,丰富创建载体和内涵,积极打造具有特色的创建品牌。
随后,在该院政工部门同志的带领下,参观了办公场所的内外部环境。胡仕荣一行首先参观了会议室、工会活动室、党建活动室、荣誉室等主要场所,仔细查看了创建资料台账,现场听取他们就如何结合行业特点,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在创建实践中培育品牌,展示亮点的经验介绍。
每到一处,参观人员都详细听取单位领导和讲解员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并虚心请教了一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胡仕荣认为榕江县人民检察院的创建工作形式多样,在创建理念上有思路、效果上有创新。
参观人员还注意到,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创建氛围浓厚,注重细节。在电梯、走廊、以及富有创意的墙面,都恰当地利用了文明小标语和宣传画的方式来营造文化氛围,推进文化品牌建设。据悉,“大榕树下笑容绽放”是院里的青年们集思广益,结合检察工作的特点而精心设计布置的墙面文化,深受广大干部职工的欢迎。
通过实地考察,参观人员全方位的了解了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环境氛围营造、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文明单位创建的先进经验,切实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监狱工作紧密结合,创出我所的特色和内涵。
在清镇消防,参观组一行人分别参观了影音室、接警处、作战备勤室、娱乐室、荣誉室、网络信息室、健身室、党委会议室等。
在清镇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政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龚松介绍大厅组织机构组成情况。“只进一扇门,办完所有事”、“亮身份、亮职务、亮承诺”的“党务三亮”也做了详细解释。
在随后开展的交流座谈会上,龚松进一步详细介绍了创建文明单位的硬件设施、上墙资料、文明标语等细节,还分享了队伍建设、文明队伍的宣传等工作。
胡仕荣对政务中心领导推心置腹的介绍表示感谢,此行感触颇深,回去以后更加明确了文明创建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也希望各位领导能够到未管所指导文明创建工作。
省未管所将以此次学习参观为契机,立足单位工作实际,找出本职工作与文明创建的融合点,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省未管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文/图 何兴 陈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