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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黔南州“减假暂”联席会议在省未管所(贵定监狱)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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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更深层次实质化审理,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12月19日,2023年贵州省黔南州“减假暂”联席会议在省未管所(贵定监狱)召开。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贵州省黔南州司法局、贵州省桐州监狱、贵州省都匀监狱、贵州省瓮安监狱、贵州省北斗山监狱、贵州省福泉监狱、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贵定监狱)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周昶主持。

所党委书记、所长胡仕荣致欢迎辞,他首先对出席黔南片区“减假暂”联席会议的各位领导表示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帮助、支持未管所工作的公检法司和各兄弟单位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他指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此次联席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两院两部文件精神,协调解决“减假暂”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接下来,省未管所(贵定监狱)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努力把我所减刑、假释工作做得更细、更精、更优,对助力法治政府示范区的建设,实现“减假暂”案件依法、严格、公平公正顺利办理,维护监所持续安全稳定起到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会上,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缪伟组织领学黔高法[2023]112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纪要(试行)》的通知,并就相关核心条款进行了解读。同时,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邓智斌也围绕112号文件在检察机关的案件审查中的适用问题进行了剖析。

    随后,参会人员对“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过程中亟需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以及部门协作、工作衔接等事项进行座谈。分别从近期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监狱在涉及“减假暂”适用幅度、证据材料标准、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的认定等难点问题,进行充分研讨。


    交流讨论中,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就防范司法执法风险,充分体现刑罚执行公平公正,推进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适用率等发表了意见;审判机关就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财产性判项的执行,计分考核与减刑幅度等做了解读。

    最后,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锋对省未管所(贵定监狱)对此次联席会议的精心准备表示感谢,他指出,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依法办案意识,确保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就进一步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他提出几点意见:第一是拥抱落实信息化。一方面是要强建设,在开庭审理方面争取做到网上签字;另一方面是勤维护,将科技法庭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作为常态化的工作,随时保持完好;最后是重使用,在各个环节按照相关规范来使用。第二是严格程序规范化。规范办案,杜绝随意性的问题。第三是审查开庭实质化。一方面要进行实质的审查,另一方面是庭审的过程需要实质化。同时他也对庭审的程序、举证的程序以及证人的出庭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通过共同努力,达到庭审实质化的审理要求,以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回应社会对于“减假暂”办理的新期待。

与会单位一致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沟通交流,完善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加强协作、同向发力,进一步统一执法理念,严格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共同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高效,确保刑罚执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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