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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假释罪犯 推进行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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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6日至11日,我所会同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都匀监狱组成考察组,对近年来纳入社区矫正的假释人员进行回访,此次考察回访的对象主要是我省六盘水市及黔西南州两个地区假释社矫人员,考察组成员在六天时间里分别走访盘县、晴隆县、兴义市、贞丰县、安龙县等地10余家司法局(所),收集了大量的信息资料,为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工作奠定了基础,并与相关单位就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交流。

通过考察了解到,六盘水市和黔西南州两地社区矫正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均实行分类管理,采取定期谈话、集中教育学习、组织参加义务劳动、指导就业等工作形式,积极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尽快融入社会。特别是对于未成年社矫人员,各地社区矫正机关高度重视,在思想教育、生活学习、指导就业等方面都给予更大的帮助。对于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人员,社区矫正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及建议撤销假释的处罚。目前看来,绝大多数社区矫正人员都能正确理解刑罚执行社会化的大趋势,认真接受并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并对自己的未来有一定的规划和准备,社会反响较好,成果显著。

在与社区矫正机关的交流中也了解到,一方面,由于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执法权限模糊,人员经费不足等因素,导致许多基础司法所在开展工作时困难重重。另一方面,监狱与社区矫正机关联系较少,造成沟通协作上易产生误会和分歧。在考察中,社区矫正机关领导同志也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社区评估意见的尊重与采纳;社区评估材料的准确性;监狱引导罪犯正确认识社区评估意见;社区矫正机关与监狱之间的良性互动,加深理解和支持。

通过本次考察回访,进一步畅通了监狱与社区矫正机关的渠道,坚定了监狱逐步扩大假释工作的信心,考察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文:柏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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