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金(化名),小学文化,贵州省黔西县人,2012年10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因为父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因,他出生后也就没有在派出所登记上户,自然就成了“黑人”。
由于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他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上公立学校。生活、上学处处碰壁,内心极度自卑,年少的他开始不愿上学,只读了两年私校他便辍学在家。父母均在外地打工,其跟随祖母生活,没人管他,无所事事,慢慢的便不愿与人交流,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从而导致了他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经常和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在一起玩耍,最终东窗事发,因故意伤害被捕入狱。
2015年1月在我所二管区一分管区服刑改造期间,由于刑期长,思想压力大,没有明确的改造目标,性格孤僻的他,总是一个人闷闷不乐,不喜欢与其他服刑人员交流,在一次民警与其谈话中了解得知,他非常担心由于自己没有户口,呈报减刑存在许多困难,分管区知道情况后及时向狱内侦查科汇报服刑人员董金(化名)未上户口一事,在狱内侦查科的协调下,2016年11月未管所狱内侦查科收到黔西县公安局金兰派出所寄来服刑人员董金(化名)的户口登记证明。当民警拿着一份盖有公章的材料递给服刑人员董金(化名)时,一句“好好改造,你的身份问题已经解决了。”他顿时热泪盈眶,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等这一天他已等了十八年了。(文/图 管鸿友 侯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