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的心一直很兴奋,因为我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作为服刑人员的我,说起爱国,让我羞愧不已,但是我心中的爱国情怀并没有因此而改变。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文天祥的爱国情怀;“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是屈原的爱国情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是林则徐的爱国壮志;孙中山为救风雨飘摇中的中华民族东奔西走,永不言弃是爱国;毛泽东同志说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亦是爱国;邓小平改革开放春风吹暖华夏大地是爱国;而身为服刑人员的我们,怎样做才算爱国?
《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第三天明确规定,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这告诉我们爱国不分界线,不分贵贱,更不能因为身份的转变而改变祖国在心中的位置,而改变对祖国的热爱,因为我们是特殊的人群,所以在这举国欢庆的日子,我们就用独特的方式向祖国母亲表示最诚挚的热爱和祝福。爱国从点滴做起,从当下的改造内容做起,从自身的每一项改变做起,
当每个月所里组织大家升国旗的时候,向国旗献上最精神的注目礼,宣誓出最诚挚的誓言,我想这就是爱国,当同改有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共渡难关,顺利改造,我想这就是爱国,当每个月底能将计分考核的100分拿到手,日积月累,顺利减刑,早日回归社会,我想这就是爱国,当刑释之日在即,却不忘警官一路以来的教育,出狱后力所能及回报社会,我想这就是爱国,
也许,我们不能功名显赫,轰轰烈烈,名垂千史,但我们一定能够做好我们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得到每一个警官的认可,获得一项又一项的成长,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一样是爱国者的光荣。(文/一管区二分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