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就像潘多拉的魔盒,一次尝试,就打开了去往地狱的大门,最终落得前途尽毁,家破人亡的结局。
他还清晰的记得第一次吸毒的情形,朋友带他到KTV玩,酒过几巡后他们就拿出“冰毒”开始吸食,朋友叫他吸几口,虽然内心还是有点拒绝,知道毒品的危害,但碍于情面,碍于他们所谓的兄弟情感,他开始了第一次吸食,吸着烟雾,神魂颠倒,飘飘欲仙。经过尝试后,王某某爱上了这种缥缈若仙的感觉,然后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吸食毒品……渐渐的不能自拔。
染上毒瘾后,为了能够长期吸食毒品,他逐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因为年纪小,没有什么能力,王某某只能跟着“大哥”看赌场,后来跟着他的“大哥”到缅甸。来到缅甸后看到了另一个广阔的天地,纸醉金迷,身边的人都挥金如土,想想自己没钱没地位,只是一个小小的“马仔”,于是他开始寻找一条快速发财之路,贩卖毒品无疑是最好的捷径。
在打定主意后,他联系了两名老家的同学,邀请他们到缅甸来一起发财,两名同学在家无所事事,便很快答应了他的邀请来到了缅甸,共商他们的“发财”大计。经过多方“讨教”和深入“研究”,制定了一套周密的贩毒计划,第一次贩毒7公斤轻松得手,非法所得被三人用于吃喝玩乐、赌博等。
他们变成了“志趣相投”的“毒友”,又是共同贩毒的“黄金搭档”。身上有钱了仿佛赢得了全世界,什么法律、什么犯罪,早被金钱带来的幸福感所淹没,钱花光后又开始策划了第二起、第三起,胆量也越来越大。就这样,王某某等三人在“以贩养吸”的路上回旋往复,过了一段“飘飘欲仙”的日子。
直到他在第六次携带6800克毒品,进入贵州境内时被抓获。他们自以为是的“美好生活”,随着公安机关对该案的侦破而破灭。在被抓获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罪,只有积极配合坦白从宽才是唯一的出路,最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他的同案因贩毒数量巨大被判处死刑。
每一个警示案例背后都有太多的泪水,王某某吸毒4年,身体遭到了严重的损害,等待他的还有15年的刑期,毒品破碎了多少个美好的家庭,葬送了多少人的美好青春,给社会增添了多少不稳定的因素。吸毒,所付出的法律代价就是对个人生活机会的剥夺,而案底终生也意味着失去更多的择业机会。
警官有话说:
吸毒人群沾染毒品的原因有:死要面子、无知炫耀、交友不慎、在家得不到关爱、追寻刺激等等,最重要的原因是没有真正认识毒品的危害,一旦沾染毒品就会付出巨大代价,所以,在第一次接触时一定要拒绝,沾不得。
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绝大部分涉毒人员首次沾染毒品都是在酒吧、KTV、夜店等娱乐场所,所以,保持一份警惕,多留一个心眼。
吸毒所付出的法律代价包括案底终身、动态管控、强制隔离戒毒,所以,毒品,真的玩不起。(文/吴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