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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 轻松又赚钱的“美差”来钱贼快?快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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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办理银行卡,

400元/张?

架设设备为他人提供通讯服务,

1000元/时?

不费吹灰之力

就能“赚”到高额佣金?

当心被骗子利用!

沦为犯罪的“工具人”

你可能上骗子的当,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给小编几分钟,给你把事情说明白:


案例

小伙子你想年入百万么?2023年1月,在外打工的高某看着聊天软件发来的好友验证信息,立即与对方交谈起来,对方要求高某为其办理电话卡两张,并以每张电话卡400元的报酬付给高某,拿着轻松到来的800元,高某彻底的相信了对方说的年入百万而陷入对方圈套。

随后,发现对方的朋友圈都是开着豪车到处游玩的照片后,高某主动联系对方,并按对方要求购买了两部手机和一条音频线,对方承诺只要高某将两部手机用音频线连接起来,一小时按照900-1100元的价格付款给高某。高某通过一系列操作非法获利人民币10余万元,直到一副冰冷的手铐拷在高某双手.....

通过公安机关侦破此案,高某的两部手机连接的音频线一方是被害人,一方是境外的电信诈骗人员,通过高某的一根音频线导致4名被害人共计被诈骗几十余万元人民币,最终高某因犯帮信罪获刑。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生活中容易构成“帮信罪”的情况

出租、出售、出借“两卡”

大量租借或者购买他人银行卡就是“洗白”的工具,这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业链为了借用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

帮人刷单走流水

诈骗团伙会通过各种途径发布兼职信息,以兼职名义,让不明所以的群众通过刷单尝到一点“甜头”,随后要求提供银行卡、微信号、身份信息等,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成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帮人办贷款

轻信路边小广告或者网络上的贷款公司,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信息、手机网银登录密码、交易密码等告知对方,美其名曰“刷流水”“恢复征信”,实际成为了上游诈骗分子的帮凶。

什么是涉“两卡”行为?

是指买卖和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两卡”是指:手机卡,包括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 

警官寄语: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号等,更不能随意买卖银行卡、电话卡,以免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


要时刻保持警惕

自觉抵制不良信息

守护好自己的隐私和钱袋子

更要防止因一时贪念掉以轻心

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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