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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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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编办发[2011]356号“关于羊艾等31个监狱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和贵州省监狱管理局要求,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机构职责和编制配备情况如下:

一、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

负责政务、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文书档案、目标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拟定监狱重大紧急事件的总体及分类预案,协助监狱领导协调处理重大紧急事件。

联系电话:0854-5229527

(二)狱政管理科

负责抓好全狱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改造工作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监管改造信息管理,狱政数据管理,分级处遇管理,罪犯档案管理,罪犯入监、会见、刑满释放、调配及遣送管理,罪犯考核、奖惩管理,狱政设施、监控、通讯等设施管理和各类监管突发事件的处置,做好与驻监武警的执勤联系工作。

联系电话:0854-5229697

(三)刑罚执行科

负责依法执行刑罚工作。具体负责承办监狱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和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负责承办罪犯保外就医有关工作。负责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安置帮教及重新犯罪情况的调查研究;抓好狱务公开、抓好依法治监工作;负责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

联系电话:0854-5229506

(四)狱内侦查科

负责狱情调研分析,狱内犯罪预防、案件侦查、预审等相关业务。抓好顽危犯的确定、撤销、登记及耳目构建、管理和使用工作;准确掌握狱内顽危罪犯及重点嫌疑罪犯的活动,制定防范预案;定期检查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武器,弹药、警戒具管理等。

联系电话:0854-5229750

(五)教育改造科

负责制定实施教育改造工作计划及制度,依法对罪犯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定期分析、掌握罪犯思想动态,加强对顽固、危险犯的思想转化工作;做好对罪犯个别教育和社会帮教工作。服刑人员改造质量评估、改造积极分子的评选审定工作。

联系电话:0854-5229516

(六)劳动改造科

负责罪犯的劳动改造工作,负责罪犯劳动考核、劳动保护和劳动技能培训;负责协调处理监狱与公司劳务及其合同的相关事项。

(七)生活卫生科

负责制定罪犯生活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罪犯伙食、生活物资供应、公共卫生环境等的管理监督;协调监狱医院工作,负责罪犯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

联系电话:0854-5229515

(八)财务管理科

负责监狱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定期编制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负责监狱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狱及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4-5229522

(九)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罪犯劳动生产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负责监狱制度、生产、生活等三大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协调处理狱内外各类安全事故。

(十)劳动保障科

负责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增量补贴的管理及民警遗属抚恤金、特别抚恤金、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民警提前退休的审核报批。

联系电话:0854-5226866

(十一)信息技术科

负责采集、录入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负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衔接和核查工作;负责监所办公自动化网络、监控网络系统的技术维护、计算机应用管理及涉及监狱的网上舆情监测等工作。

联系电话:0854-5229529

(十二)后勤管理科

负责后勤保障、装备管理、基建维修和房屋管理工作;负责警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负责办公用品,通讯设施、固定资产等管理。

联系电话:0854-5229524

(十三)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负责监狱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类学习、文化、健身等活动。

联系电话:0854-5226866

(十四)服刑人员指导中心

负责向罪犯提供法律法规,监规纪律制度,罪犯考核奖罚规定的咨询工作,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及外延帮教;协助监区做顽固和危险罪犯的教育转化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监狱工作方针;提供政策咨询;负责罪犯服刑及刑满回归社会的就业指导工作。

联系电话:0854-5229587

(十五 )心理矫治中心

负责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绘、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与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负责对监区、分监区从事心理矫治工作的警察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监狱民警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

联系电话:0854-5229587

(十六)纪检、监察

主要工作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抓好党员、民警廉政教育,对党员进行党风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好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负责督促党员、民警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并定期检查;负责对单位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单位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的行为。建立和完善审计制度,实现审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内审工作,配合上级单位组织的联审工作

联系电话:0854-5229531

(十七)工会

主要工作职责: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的工会知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每年向监党委做1—2次书面工作汇报,完善和落实职代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制定并落实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对病、伤、残、去世等职工及家属进行慰问,做好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负责管理职工之家,及工会图书室。

联系电话:0854-5310566

(十八)团委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未管所团委的日常工作,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议,确定未管所团的工作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所属各团支部的管理,抓好各团支部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团员的情况,分析未管所青年思想动态,组织开展符合青年特点,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二、政治处职责

政治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监狱党建工作,指导监狱企业的党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公务员管理、警衔管理和警容风纪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后备干部的培养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民警管理、考核及录用、调配和辞退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民警教育、培训、立功创模和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监狱民警履行职责、使用武器警械和遵守警容风纪等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联系电话:0854-5229529 0854-5229536 

三、监狱医院

负责狱内医疗卫生及疾病控制工作;负责本监(或辖区)罪犯的健康指导及疫情监测、防病治病工作;负责罪犯的入监体检、预防接种及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罪犯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疾病的前期鉴定工作;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医技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854-5229517

四、管区、分管区职责

(一)管区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监狱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各项监管工作制度,依法对罪犯进行改造;组织实施民警对罪犯的直接管理;做好生活卫生管理和罪犯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管区安全和秩序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对策措施;承办监狱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分管区的职责

依法对罪犯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掌握罪犯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狱情动态;对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教育疏导工作;严格执行刑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对罪犯的劳动、生活、学习等“三大”现场进行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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