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1/2018-13920 | 信息分类: | 狱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8-28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监狱系统服刑人员专属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 |
各服刑人员家属:
为进一步优化服刑人员汇款业务办理,贵州省监狱管理局与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为服刑人员开立了专门的银行账户。从即日起,您可以在全国各商业银行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及建设银行ATM采用转账、存款等方式为服刑人员汇款。现将有关信息告知如下:
服刑人员个人账户号码、监狱名称和服刑人员姓名,如: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AA(AA”为服刑人员姓名)。除此格式以外的其他填写方式都不正确。
银行账号:62开头的19位数账户。
2018年10月1日前,原有的27位账号和新的19位账号都可以使用,2018年10月1日起只接收19位数账号汇款。
(一)通过全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等各商业银行柜面汇款;
(二)通过各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汇款;
(三)通过建设银行ATM转账、无卡无折存款方式汇款。
(一)服刑人员个人账户信息只由服刑人员本人或监狱会见室干警告知您,请不要相信其他渠道告知您的服刑人员个人账户信息。向其他任何账户汇款都不能转给服刑人员。
(二)服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在其服刑期间的使用需经监狱批准,原则上不能取出、转账。
(三)您在给监狱服刑的家属汇款时,请仔细核对收款人信息中账户名称、账号是否与服刑人员本人告知您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否则可能转账错误给您造成经济损失。
(四)从即日起,服刑人员接收钱款只能通过银行汇款,各监狱原则上不再在会见室收取现金或代服刑人员到邮局办理取款上账业务。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您往服刑人员个人账户汇款如出现以下情形,监狱将会启动调查程序:
1.单笔汇款金额较大的。
2.同一账户在一定期限内多次汇款的,或同一账户向多名服刑人员汇款的。
3.服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总量超出一定数量的。
特此告知!
附件:《家属上账操作流程》
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2018年8月23
附件:家属上账操作流程
1.ATM转款操作流程
(1)插入建行银行卡
(2)输入银行卡密码,点击“确认”
(3)点击“转账业务”
(4)点击“建行转建行”
(5)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我同意”
(6)输入服刑人员19位账号,点击“确认”
(7)输入转账金额,点击“确认”
(8)核对转账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
(9)交易结束,选择打印回单或退卡
2.无卡无折存款上账
(1)点击“无卡无折存款”
(2)仔细阅读交易须知后点击“我同意”
(3)输入服刑人员19位账号后点击“确认”
(4)确认存款信息后点击“确认”
(5)将钞票放入存钞口后点击“确认”
(6)确认放钞金额后点击“继续放钞”或“结束放钞”
(7)确认存款信息后点击“确认”
(8)领取回单
(9)交易结束,选择“结束”或“继续存款”
1.打开建设银行手机银行,2.点击“转账”
点击“转账”
3.输入收款户名、账号、银 4.输入绑定手机收到的验证行及金额后点击“下一步” 码后点击“确认”
5.输入取款密码及验证字符后 6.交易结束
点击“确认”
(1)登录www.ccb.com,点击“个人客户”-“登录”
(2)点击“转账汇款”
(3)输入收款人姓名、账号、金额等点击“下一步”
(4)确认转账信息后选择认证方式
(5)交易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