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1/2014-17555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4-10-28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财务管理办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和内部管理的需要,更好地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规章制度,保证我单位会计工作有序的进行,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保证国家财产物资不流失、不浪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更大的效益,特健全完善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财务管理的概念与制定原则
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对外投资的管理、成本费用的管理,收入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说明等。
第一条 本制度应当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第二条 本制度应当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全面规范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条 本制度制定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的实施应当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第六条 本制度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职能与方法
财务管理职能是指财务管理的职责与功能,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思的管理二重性原理。具体可分为财务计划、财务预测、财务组织、财务领导、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等职能,通过这些职能有效运用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财务管理方法是财务人员针对企业经营目标和经费使用效益,借助经济数学和电子计算机的手段,运用运筹论、系统论和信息论的方法,结合财务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对资金的筹集、成本费用的形成等经济管理活动进行财务预测、决策、控制、分析、报告和监督的技术。
第七条 财务计划职能包括分析和预测未来期财务状况,确定财务管理目标,设计实施目标方案,抉择方案编制计划并贯彻执行,广范运用电子计算机等现代管理手段和现代化财务管理方法和技术,增强计划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先兆性。
第八条 财务预测职能包括明确预测对象和目的,收集和整理资料,确定预测方法,提出最佳方案。
第九条 财务组织职能包括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健全合理的岗位责任制,并确定财务管理方式。我单位采用统一管理、二级核算的体系。
第十条 财务控制职能包括平衡控制法、限额控制法、财务比率控制法、盈亏平衡分析控制法。
第十一条 财务分析职能包括进行对比,作出评价;因素分析,抓住关键;落实措施改进工作。
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方法可分定性和定量两大类型,定量方法又可分为定量预测、定量决策、定量计划、定量直接控制、定量分析五大类。
第三章 资金筹集管理方法
第十三条 资金筹集应确保合理资金需要量、应确保资金按时供应、筹资费用适当,资金投向合理与安全性四项原则。
第十四条 我单位资金筹集有行政拨款、内部积累和信贷资金三种渠道。
第十五条 负债的管理有短期借款的管理、应付票据的管理、应付或预收帐款的管理、应付利润的管理、长期借款的管理等等。
第十六条 应缴税金的管理:
1、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
注:我单位从 2006 年元月起执行一般纳税人17%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6%)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3、营业税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4、城乡建设维护税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其他收入)*适用税率
5、利润总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纯收入=产值-增值税-税金(9%)-费用-劳动补偿费
第四章 资产管理方法
第十七条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可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十八条 货币资金应由专职人员负责收付结算和保管,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不能自始自终由一个人办理,按照内控制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十九条 应收及预付款其目的是为了扩大销售,增强竞争力,若发生坏帐损失,应予及时在成本费用中核销,不得挂帐虚增收入。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商品药品等建立使用保管制,采用实地盘点。其中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快速折旧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
第二十一条 在建工程竣工后,按照在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办理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财务根据上述资料方可支付款项。
第二十二条 递延资产、待摊费用等摊销按项目、类别等由使用单位报送摊销方案,经各部门和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方可送财务办理。
第五章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对外投资必须遵循以最少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符合社会需要、具有长远投资利益、重视投资风险的评估等原则。
第二十四条 对外投资决策采用平均收益率法、回收期法、内部收益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净现值法、投资报酬率法。
第二十五条 有价证券投资需注意风险性、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问题。
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成本管理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事前预测和事中控制,加强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工作。
第二十七条 降低成本的途径有节约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设备利用率、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废品损失。
第二十八条 成本事前管理需根据单位生产情况,运用科学方法,进行指标测算,编制成本计划;成本事中管理需对实际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指导、调节和控制;成本事后管理需对成本计划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参照所部相关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 费用管理采用预算控制法、审批控制法、贡献控制法等。
第三十条 正确划分成本费用之间的界限,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第七章 收入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销售收入的确认采用收付实现制,各单位销售收入实现以收到加工款为标志,对已实现销售但未收到加工款不能确认为销售收入(按合同规定期限)。对已实现销售收入后发生坏帐损失的,必须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予以归还。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请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会计电算化等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根据内控管理相关制度,配备会计人员,建立健全各类帐目;根据所部管理考核相关规定,每季度定期进行检查;根据会计监督审计职能,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审计。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开设银行帐户,独立核算,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银行帐户,备用金数额参照现金管理规定;各单位银行支票由财务科代开,收支审批请见相关规定。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从 2006 年 1月 1日起实施。原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