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结合我监实际决定恢复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而暂停的现场会见制度,为更好的配合监狱做好对罪犯的帮教工作,现将恢复现场会见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会见时间
2023年1月12日起恢复现场会见。
二、会见方式
1.现场会见
2.远程视频会见
三、会见时间安排
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20日(包括周末时段,仅限于本周周末,春节后周末不再安排会见)共9天,9:00至16:00开展会见。
四、会见须知
1.罪犯会见对象为亲属或监护人。
2.涉黑涉恶罪犯、原职级为县处级以上的罪犯会见对象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3.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与会见证会见,未成年人可以凭户口簿会见。
4.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证遗失按首次会见情况办理。
5.每月仅会见一次(可选择远程视频会见或现场会见的其中一种方式)每次会见的亲属不超过3人。
6.罪犯亲属、监护人如不能到我监狱现场会见仍可采取远程视频会见方式会见。
7.因本期会见为疫情解封后第一期现场会见,结合我监实际情况,为满足罪犯家属春节前会见需求,本期现场会见为每人次20分钟。春节后恢复正常30分钟会见时间。
五、现场会见要求
1.现场会见要求自觉遵守会见现场秩序。配合监狱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违禁品、危险品进入监狱区域。
3.禁止将手机带入会见现场,禁止在会见现场录音、录像、拍照,禁止传递任何物品。
4.监狱办公区不提供对外停车。
特此通告!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