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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践行治本安全观 贵州省王武监狱开展“四星”专项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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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切实践行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监狱治本安全观,贵州省王武监狱以提高改造质量为宗旨,维护监管安全为前提,在全监服刑人员中广泛开展了每月一次的“改造之星”“劳动之星”“内务之星”“善行之星”“四星”专项评选活动。2018年4月,对照相应的参评标准,经严格审核、公正评选,全监共评出“改造之星”23人、“劳动之星”27人、“内务之星”20人、“善行之星”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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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标准

监狱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的“星”种类确定了相应的参评标准:“改造之星”为能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教育及各类活动中表现良好,改造表现极其突出的服刑人员;“劳动之星”为在劳动改造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在生产工艺、节能降耗及技术革新上提出过合理化建议,或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服刑人员;“内务之星”为能自觉遵守生活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在内务卫生方面表现突出的服刑人员;“善行之星”为在尊老爱幼、扶贫济弱、乐于行善方面表现突出的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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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奖励

监狱对每月评选出的“四星”服刑人员,授予相应的“星”荣誉,佩戴相应“星”徽章;给予相应的“星”待遇,比如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星”级服刑人员一定数量的水果、小吃、咖啡或茶类饮品等物质奖励;或者享受亲情电话通话次数及每次通话时间适度放宽;每月亲情接见次数增加;在开展减刑、假释等刑事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呈报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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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感悟

第一个月,全监75名服刑人员获得了“星”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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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之星”代表九监区服刑人员甘文(化名)说道:“自己在改造生活中一直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各项活动,这次‘四星’专项评选活动是对自己服刑改造成果最大的鼓励和认可,以后自己会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投入到改造当中。”

“劳动之星”代表十五监区服刑人员杨文(化名)说道:“这个月我被监狱评为‘劳动之星’,非常感谢监狱警官对我的帮助,让我在监狱有了一技之长,这次被评为‘劳动之星’,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能够享受‘星’级标餐,而是自己的改造成果得到了别人的认可,自己非常的自豪。因为我性格比较内向,这次看到大家羡慕的目光,我变得更加有自信了,也激起了我内心对改造生活的信心。”

“内务之星”代表十五监区服刑人员李磊(化名)说道:“这个月我被评为‘内务之星’,我身边的同改都很羡慕,有的还有点不服气。他们觉得自己不是能力比我差,就是在细节上没我做得好。所以我也倍感压力,希望自己做得更好,争取下个月再次评上‘星’。”

“善行之星”代表二监区服刑人员陈秋(化名)说道:“自己能被评为‘善行之星’,心里非常开心。自己以后会更加努力继续积极改造,把这个荣誉保持下去。同时我也深切感受到身边同改的变化,就连平时改造不是很积极的人也开始行动起来,要和我竞争这颗‘星’,所以我还得加把劲才能保住我的‘星’。”

“星”成效

“四星”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广大服刑人员的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带动了更多的服刑人员向获得“星”荣誉的服刑人员看齐,在全体服刑人员中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改造氛围,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教育改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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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监区服刑人员杨水(化名)说道:“我是‘改造之星’甘文(化名)的同号室服刑人员,这个月没有评上‘星’。主要是因为起初自己对这个活动抱着先看看的态度,从思想上没有重视起来,对自己的要求还不够严格,感觉只要不违规就万事大吉了。看到他被评上‘星’,享受着‘星’待遇,我心里很是羡慕,也十分后悔自己没有行动起来。在以后的改造生活中会严格要求自己,争取自己也被评上‘星’。”

党委书记、监狱长陈思源和党委副书记、政委冉茂良深入到监区一线,对获得“星”奖励的服刑人员进行鼓励,希望他们再接再厉,持之以恒,继续努力,争取下个月、下下个月还能被评上,把荣誉一直保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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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四星”专项评选活动,既是王武监狱创新教育改造方法、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重要手段,更是促进监狱安全稳定发展、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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