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罪犯莫晓林,男,1974年12月6入生,汉族,居住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岩口老村,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2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年,刑期自2023年7月15日至2024年10月14日止,现在贵州省王武监狱服刑。贵州省王武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贵州省监狱管理局认为罪犯莫晓林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9月20日暂予监外执行。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