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民政部消息,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其中,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附件:伤残军人、民警等残疾抚恤金标准表201610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