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黔党办发〔2018〕10号)和,《关于省监狱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批复》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5台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较长且车况较差,已无法正常使用,现对该5台公务用车进行报废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报废车辆基本情况
(一)厅级实物保障用车:贵OE099警车辆(购于2010年5月),车辆识别代码:LSVET69F6A2609233,发动机号:092741,公里数:257099KM。
(二)执法勤务用车:
1.贵OE006警,车辆识别代码:LHGCM567552025738,发动机号:2525737,注册日期:2005年7月。
2.贵OE009警,车辆识别代码:LSVDL29F562197673,发动机号:233651,注册日期:2006年5月。
3.贵OE011警,车辆识别代码:LSVDM49F172458274,发动机号:370743,注册日期:2007年12月。
4.贵OE077警,车辆识别代码:LCUFM53863S003754,发动机号:3173731,注册日期:2004年4月。(公安车管所作出20年强制报废通知)。
二、公示期限
2024年1月4日至1月8日。
三、公示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至局后勤装备处。
联系方式:局直属机关纪委 85827370;
局后勤装备处 85820639。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