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贵州省兴义监狱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强化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根据相关规定,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执法监督员:

  1. 选聘人数:9人。

  2. 选聘方式:自我推荐和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

    三、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止。

    四、报名方式:函件报名或网上报名。

    五、监狱选聘的执法监督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年满20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居住地为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盘州市;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3.能遵守监狱相关纪律要求;

    4.支持监狱事业,身体健康,能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

    5.不属于罪犯近亲属、监狱在职民警或者其他不宜担任监狱执法监督员的人员。

    六、选聘程序

    1. 组织报名。

    2.审查公示。执法监督员选聘信息发布期满后,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对自荐和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对具备条件的,在监狱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执法监督员选聘条件的,或者隐瞒有关情形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3.召开会议并颁发聘书。拟聘任为执法监督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监狱召开专题会议,与监狱签订执法监督协议,颁发执法监督员聘书,并将执法监督员信息在门户网站、会见室、监内进行公布。并通报执法监督员所属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

    4.执法监督员的聘期为二年,期满自动解聘,续聘的按程序进行审查公示和颁发聘书。

    5. 执法监督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继续履行监督职责的,监狱给予解聘。

    七、执法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执法监督员的权利

    1.向监狱了解相关执法情况;

    2.向监狱了解相关规定、制度;

    3.对监狱执法工作提出监督意见、建议;

    4.了解提出的监督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5.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要求监狱及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协助、配合以及答复咨询。

    (二)执法监督员的义务

    1.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监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遵守法律和监狱管理规定,保守国家和监狱工作秘密;

    3.参加监狱邀请的执法监督活动,主动到监狱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4.自觉维护监狱正常的执法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反监狱管理规定,妨碍公正执法;

    5.自身存在不符合执法监督员条件或者不宜担任执法监督员情形时,及时主动告知监狱。

    八、执法监督员的工作保障

    1.监狱向执法监督员提供监狱执法的相关法律以及监狱执法工作制度,邀请执法监督员关注监狱相关互联网宣传平台,以便执法监督员了解监狱执法工作。

    2.建设应用狱务公开系统、门户网站、微信等信息化平台,为执法监督员网上了解监狱执法、提出监督意见提供便利。

    3、监狱每年度对执法监督员履职等情况作出评价,并向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基础组织通报。

    4.监狱每年度对执法监督员开展慰问。

    贵州省兴义监狱

    2020年9月17日

    信函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兴义大道55号刑罚执行科

    联系电话: 0859-3418021    19908591746

    QQ邮箱:2030148880@qq.com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