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监督制度,切实推行党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监狱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确保我监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地开展,结合监狱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监狱工作的秘密,都是最大限度的公开。
1、监狱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监狱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件》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
5、组织建设情况。党内民主选举权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培养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奖罚情况。党务工作考核和表彰奖励、处罚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彻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要求执行。
三、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公开的形式
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文件、新闻媒体、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地进行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