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狱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实施方案

省监狱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5-15 15:44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透明度,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动阳光监狱、法治监狱、平安监狱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围绕2019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和全省监狱工作目标,通过监狱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新闻报道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监狱工作推进情况,在全省监狱系统继续营造“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舆情监测,按照《贵州省监狱系统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处置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舆情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监狱系统的执法公信力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更加注重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和上级转办要求作出回应的政务舆情,按规定时限及时予以回应,确保取得实效。对政务舆情处置不力的按规定报有权部门进行处理问责。

(三)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权力清单。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司法部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贵州省监狱机关提请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权力清单及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狱务公开工作。针对社会公众、罪犯亲属等不同对象,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创新狱务公开方式方法,切实推动执法内容、方式、制度、服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五)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全省监狱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要对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发布信息,特别是罪犯信息,要对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银行账号、出生日期、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财产状况、社会关系、生活经历、身体缺陷等个人隐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六)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建设。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对照政府门户网站评估指标,做好自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常态化抽查通报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解决好部分监狱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突出问题。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七)运维好“两微”新媒体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9〕10号)规定,认真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加强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管理,将微博、微信纳入全系统目标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不断提升全省监狱系统“两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八)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精神搞准、文件吃透,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新条例要求,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三、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开展好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