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狱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省监狱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4-27 10:25 字体:[]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司法部狱务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监狱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的修订。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5月底前,对涉及监狱局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将公开责任主体落实到具体处室,做到内容完整、指向精准、责任明晰,修订后的清单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待局机关政务公开标准修订后,7月底前制定基层监狱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二)抓好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省监狱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制定《监狱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责任分工》,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已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围绕202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和全省监狱工作目标,常态化开展监狱开放日、监狱长接待日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新闻报道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监狱工作推进情况,着力打造“阳光监狱”。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修订完善《贵州省监狱系统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处置预案》,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舆情监测。进一步完善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舆情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监狱系统的执法公信力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更加注重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和上级转办要求作出回应的政务舆情,按规定时限及时予以回应,确保取得实效。对政务舆情处置不力的按规定报有权部门进行处理问责。

(五)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权力清单。建立全省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查机制,制定执法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工作,不断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

(六)进一步强化狱务公开工作。加强狱务公开平台建设和运用,针对社会公众、罪犯亲属等不同对象,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创新狱务公开方式方法,切实推动执法内容、方式、制度、服务公开,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

(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全省监狱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要对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发布信息,特别是罪犯信息,要对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银行账号、出生日期、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财产状况、社会关系、生活经历、身体缺陷等个人隐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八)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适当分类,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对照政府门户网站评估指标,做好自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常态化抽查通报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

(九)运维好政务新媒体平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安排,加强全系统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并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备。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提升全省监狱系统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各单位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根据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择机与局新闻中心联合举报1次新闻舆论工作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开展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将择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