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4712044 | 信息分类: | 狱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11-13 18:50 | |
文 号: | 黔狱刑执〔2020〕040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0〕040号) |
罪犯罗兴付,男,1965年12月16日出生,彝族,居住地贵州省纳雍县,因拐卖妇女罪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29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3年3月22日起至2029年8月21日止,现在贵州省毕节监狱服刑。该犯现因患严重疾病,目前病情危重,短期内有生命危险。贵州省毕节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罗兴付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11月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