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常娟,女,1984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自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现在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服刑。该犯现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常娟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年9月1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