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黔狱刑收字〔2022〕第023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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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4100894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11-2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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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黔狱刑收字〔2022〕第023号)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黔狱刑收字〔2022〕第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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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忠庄监狱:

罪犯吕开武,男,1964年2月2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遵义市凤冈县,因抢劫罪、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现刑期自2005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止,由贵州省监狱管理局批准自2015年7月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该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暂予监外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应当收监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监狱法》第二十八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由你监狱将罪犯吕开武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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