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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刘益德,男,1978年9月1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罗甸县,因猥亵儿童罪经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5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4年10月27日止,现在贵州省北斗山监狱服刑。该犯现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北斗山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刘益德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年12月1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