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杨玉龙,男,1964年11月18日出生,蒙古族,居住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因贪污罪、受贿罪经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0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自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19日止,现在贵州省都匀监狱服刑。该犯现因患严重疾病,目前病情危重,短期内有生命危险,贵州省都匀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杨玉龙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3月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