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过去生活中的镜头,常常在我的脑海中出现,给我以警示和激励。在那些既无交警执勤,且非主干道的十字路口,只要红色信号灯一亮,机动车司机照样会踩下刹车,这种无需外来推力而能自控的“红灯意识”令我赞叹。联想到我们现在的改造,倘若我们每一位学员在改造中能够具备这种“红灯意识”,那么,规范化建设步伐岂不是更快?
假如说,城市中的十字路口没有安装红绿灯或者没有交警指挥,那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你有急事要办,想早点过去;他家父母有病需抢救;他公司由于国际业务,急需回公司与外商联系……这一切都急着穿过十字路口,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其结果只能是谁也过不去,最后导致交通瘫痪。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红绿灯,是为维护交通秩序而设,如果司机没有“红灯意识”,纵然十字路口信号林立,恐怕也无济于事。各项监规纪律是为了强化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规范服刑人员的改造生活而制定的。同样,在改造生活中,如果不学习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没有规范意识,那么我们的劳动改造能顺利进行吗?如果我们不能认识到监规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执行中大打折扣,或是耍小聪明,甚至视“红灯”而不见,硬要斗胆闯一闯,那么,就难免会破坏正常的改造秩序,并付出惨痛代价。
司机“红灯”意识可贵,就在于他们无论是在喧嚣的闹市还是偏僻的街道,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无论是在明媚的阳光里还是在风雨交加的天气里,交警在场与否,都能够自觉接受信号灯的制约,从而保证了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我们服刑人员必须有这种“红灯”意识。一切行动都遵从行为规范,按行为规范养成生活习惯。例如:关于违禁品问题,监狱对违禁品有明确规定,并且三令五申严肃查处违禁品。那么,我们就应该做到不藏、不用违禁品,杜绝违禁品,更不能怀有任何侥幸心理,私藏违禁品。端正我们的改造态度,正确对待我们的改造,从自己做起,从改造中的每一个“十字路口”做起,不断强化自觉遵纪守法意识,促使行为规范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