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这种刑罚执行机关里,警察是特殊的感召者和引领人,在长时间与罪犯相处的过程中以自己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正确认知去感化教育罪犯,通过开展个别化因人施教,自发地坚持着“虽然思想改造是单向的,但教育交流是双向的”这一改造转化罪犯思维,因而其感召和引导真实而有效。
教育的过程,就是引导人性不断完善的过程,入监教育是监狱行刑的入口环节,代表着在刑罚执行的轨迹上,对罪犯实施人为干预改造心智的开始。监狱的教育改造犹如泰戈尔所言:“教育的目的应当是向人类传送生命的气息”。入监教育着重于解决新犯从社会人到监禁人的不适、彷徨,恐惧、焦虑等现状,做好适应监禁生活、参与改造活动,引导罪犯认知自己在监狱的角色以及未来社会中的角色,明确角色的转变以及为转变所要付出的努力和代价,激发罪犯自觉参与自我教育的积极性,养成遵循环境要求的秩序规范的习惯,刑释后不致危害社会,发挥刑罚执行保障和控制社会秩序的作用。
六监区的王铭同志,在长期从事入监教育改造过程中,根据自己喜欢读书和思考的优势,在收到罪犯的思想汇报中常常结合罪犯个人情况进行特色点评。
1.民警点评:本应是悬壶济世的医生,却做了招摇撞骗的骗子,你将你的医术用错了地方啊!但希望你不要丢掉你的知识,我们监狱有很多书籍的,利用刑期当学期吧,相信总有一天你会用自己的医术造福社会的。
2.民警点评:看你说的头头是道的样子,看来你最近还是有好好学习哦!但是,一定要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承诺哦。
3.民警点评:希望你将悔恨化作面对未来的勇气,找回原来那个勤勤恳恳,阳光向上的自己,懂得了珍惜,便学会了感恩,相信你一定会获得自由和幸福。
4.点评为:望你牢记监狱长的教诲和期盼,人唯有反思自己的过去,才能看清自己的未来,你自己向善的心才是迷途中的灯塔哦!
王铭在谈到这个点评效果时说道:“教育实际上就是在理性看待罪犯善恶的基础上,采用各种改造手段使罪犯的灵魂得到净化和锻炼,抑制“恶”的诱惑而增强“善”的能量。当然,主要是根据罪犯自身的文化水平、认知状态、社会阅历等,去开展个别教育、因人施教,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这也使我不断去多看书,多学习,储备更多的知识去应对新情况。”
将罪犯从过去的犯因中解放出来,使之人性向善,心胸开阔,树立新的理想与目标,追求健康的社会生活,达到能与社会秩序、社会公众融合的基本品质,包括“自尊自重之精神、判断是非之智识、担当责任之观念、独立自营之能力”,使之具备“社会人”的基本人格,在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罪犯的人性得到“美”化,罪犯的生命得到重构,就能实现监狱社会化改造的价值。